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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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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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规范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管理,现决定废止《海关总署、中国银行、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外经贸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实施〈关于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试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署监[1995]908号),该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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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银行 财政部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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