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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令——科学技术部关于对部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的决定
作者单位:不详
摘    要:《科学技术部关于对部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的决定》一已经科学技术部2011年度第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 键 词:科学技术部  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  失效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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