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 犯罪不仅是一种社会存在,而且是一种个体存在。当然,这里的个体是作为社会成员存在的,离不开社会这个生态环境。但对犯罪的社会解释决不能代替个体解释。本文拟对犯罪存在进行个体解释,以期推进犯罪学的理论研究。 犯罪存在的个体解释的出发点是个体,这里的个体是社会关系的一定主体,因而只有在社会解释的总体框架下才能对犯罪存在作出科学的个体解释。在犯罪学中,犯罪存在的个体解释基本上有三种倾向:1.人类学解释,又称为生物学解释。德国犯罪学家施奈德指出:现代犯罪生物学理论与实证主义及其先驱者相衔接。这些理论不再断言犯罪仅仅是或主要是由遗传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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