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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
摘    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已经2008年12月31日自治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自治区主席马飚二○○九年一月六日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占用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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