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借贷纠纷的“形”与“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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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秩序与自由是市场经济的永恒主题,两者的内在张力在企业借贷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上得以具象呈现。秩序唯上的管制型经济模式正在接受越来越多的挑战:无论是基于制度取向的把握、法理价值的评判,抑或他院判例的解读、个案案情的考量,都需要法院更为审慎、客观地认定与处理企业借贷合同。认定时需破除过去依形(书面合同)认定或依实(合同行为)认定的一元性审判思路,以确立形、实兼顾,实为基础的审判思路;处理时则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进一步严格过错方的责任承担,以维护受损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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