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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包拯的法制观点
作者姓名:孔东升  黄允恒
摘    要:包拯(公元999年——1062年),北宋合肥人,进士出身。他做过知县,知州、知府及转运使等地方官,也做过谏议大夫、监察御史,御史中丞等中央监察官,最后,做过三司使,成为中央最高财政长官。包拯是北宋著名的司法、监察官员,是封建法制的实践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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