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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取消发回重审制度
引用本文:张玉录.建议取消发回重审制度[J].山东审判,1999(2).
作者姓名:张玉录
作者单位: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发回重审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作出处理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在实践中经常被采用。 发回重审制度在我国立法中早已存在。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发回重审主要适用于下述两种情况:一是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是由于原审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对于第一种情形,第二审人民法院既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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