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中国专利代理制度
引用本文:方扬春.中国专利代理制度[J].中国法学,1986(2).
作者姓名:方扬春
摘    要:<正> 一、中国专利代理机构的形式目前在中国存在三种专利代理机构。第一种是国务院指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主要办理外国到中国来的专利申请以及中国申请人在外国的专利申请,有的兼办国内专利申请。这种专利代理机构目前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代理部、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和上海专利事务所。根据我国专利法第19条和20条的规定,外国人在中国申请专利和中国人在外国申请专利,都必须通过这种代理机构办理。第二种是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各地方设立的代理机构,只办理本部门和本地区的专利申请,这种专利代理机构在我国各省、市、自治区及经济特区都有。第三种是经专利管理机关同意可以办理专利代理事务的律师事务所。此外,还有各单位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它办理本单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