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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破坏景区最低罚50万——《风景名胜区条例》解读
摘    要:解读一:破坏严重可罚百万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的,由景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限期拆除,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40条)解读二:核心景区禁建宾馆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景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规划,逐步迁出。违反此条例者也在重罚之列,而且相关责任人员要受到行政处分,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第27、40条)解读三:门票收入两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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