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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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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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办发[2008]1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医疗保障工作,国务院决定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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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办公厅 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 大学生 指导意见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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