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涉外继承案件的一般原则 |
| |
作者姓名: | 徐国建 |
| |
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下简称《继承法》)明文规定了涉外继承的冲突规范,是我国涉外继承法制建设和我国国际私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的新发展。所谓涉外继承案件,是指继承关系的主体(继承人,被继承人)、客体(遗产)和法律事实(被继承人死亡)三要素中,至少一个因素涉及外国的继承。涉外继承案件具有一般继承案件的特点,但又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因而,人民法院处理涉外继承案件时,除必须遵循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外,还应遵守下述原则: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