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感二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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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莫定钦.偶感二则[J].理论与当代,19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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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莫定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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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榕江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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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德字”当先于“法治” 不知何时冒出一种说法:“法制”才是硬家伙,“德治”不过是软东西。持此观点者其理由是:有人已经抡刀即将杀人,你还能和他“斯文”什么“仁义礼智信”?!不错,对这种人应立即捆送公安机关法办。可得问:他为什么会犯罪或准备犯罪?犯罪之前我们的德育如何,普法宣教做得怎样?精神文明建设尽到主观努力没有? 法制建设无疑重要,因为只有借助法制的威慑力方能惩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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