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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单位或组织出具刑事证言的违法性
引用本文:魏兴.试论单位或组织出具刑事证言的违法性[J].河北法学,1987(3).
作者姓名:魏兴
摘    要: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由单位或组织出具证言材料的情况并不少见。有时,法庭辩论也围绕这个问题争执不下。持单位或组织可以作为证人出具证言观点的一些同志认为,证人证言的证明力在于证言本身的客观性和关联性,只要证言的内容是真实的,与案件有关联的,无论是谁包括单位或组织出具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某些人还认为,在一定意义上由单位或组织出面作证,要比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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