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竞业禁止的比较法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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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盛建.约定竞业禁止的比较法分析[J].山东审判,2005,21(2):7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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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盛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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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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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绪说从字面上理解,竞业禁止应指禁止特定雇员在与其雇主存在竞争的行业任职的制度。按照法律依据的不同,竞业禁止可分为法定竞业禁止和约定竞业禁止。法定竞业禁止,即如《公司法》第61条所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而约定竞业禁止,顾名思义当指当事方自愿达成的竞业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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