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增设非法为他人代开虚开发票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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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金国.应增设非法为他人代开虚开发票罪[J].法学,199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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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金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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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鹰潭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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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94年6月3日通过了《关于办理伪造、倒卖、盗窃发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司法机关有力打击利用发票从事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对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国家税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无疑起着重要作用。但是,从司法实践看,“两高院”的《规定》仍存在着不够完善之处,具体操作起来有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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