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48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近几年,通过全面取消农业税和加大惠农政策的落实力度,我省农民负担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民负担明显减轻。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由重点“治重”、“治乱”转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有效防止反弹的新阶段。但从农民信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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