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县的“大手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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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守望者.贫困县的“大手笔”[J].法制与社会,2011(7):1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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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守望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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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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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贫困县”亦称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是国家为帮助、扶持贫困地区发展而设立的一种标准——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部分地区甚至已经达到了“小康”水平,但仍有一些“老少边穷”地区的经济水平相当落后,国家为了重点扶持这些贫困地区,便在1986年和1994年分两次在中西部地区的21个省区确定了331个和592个国家级贫困县(旗、市),目的在于集中力量保证供给、防止扶贫资金的分散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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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级贫困县 贫困地区发展 扶贫开发工作 中西部地区 改革开放 生活水平 人民群众 “小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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