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委员会批转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公证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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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会原则上同意司法厅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开展公证工作的方案」和「江西省征收公证费暂行规定」,现予转发,希各地根据本身具体情况,研究执行。几年来,我省的公证工作是取得了一定成绩的,对于教育公民遵守法律,提高公民的法制观念,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以及加强人民羣众的内部团桔等方面是起了积极作用的。对目前我省公证工作的要求,主要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巩固和提高,并有重点的逐步推行。为此,同意司法厅方案中提出的除继续加强七个市的公证工作外,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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