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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但书”条款适用看司法如何遵循立法
作者姓名:李翔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
基金项目:上海市重点学科刑法学(学科编号:S30901)资助
摘    要:醉驾入刑,本已经过多番民主而又审慎的立法审议,及至最后修改并通过的醉驾入罪条款,其态度可谓非常鲜明,即醉驾入罪,不视情节。①然而,司法者是否在刑法分则所有罪名中,以实体法中的但书条款为由,对于罪或非罪的判断起到决定性的作用?立法者对于醉驾的入罪化努力是否会因此打折扣甚至付诸东流

关 键 词:司法认定  犯罪化  罪与非罪  我国刑法  刑法分则  但书  犯罪概念  社会危害性  犯罪构成要件  立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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