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郑重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党的十五大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如期完成。此一宣告意味着什么?其背后的法律体系概念是怎样的?有何意义与局限?司法在完善法律体系和建设法治国家中该扮演什么角色?本文试图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思考,来理解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加强案例指导工作的意义,并为其进一步推动案例指导制度建设提供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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