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社会责任条款司法适用之法理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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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秀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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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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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公司法中规定的公司社会责任条款的司法适用需要同时具备功能规定性和现实可行性。功能规定性是指应当在社会利益相关方向公司主张权利,寻求救济的案件中提出。现实可行性是指需要通过立法或有权解释明确公司社会责任的一般义务内涵。公司社会责任一般义务内涵的确立不仅仅在于泛泛地讨论公司的本质和功能,更是根植于在一个理念、现实和技术三维空间里运行的法对于公司的态度。建议将公司社会责任一般义务内涵落实为公司治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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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司社会责任 司法适用 公司治理义务 公司法 私法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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