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上海租界法制的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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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立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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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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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上海市人文社科基地华东政法大学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项目(基地编号:SJ0709); 国家重点学科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科建设项目(学科代码:030102)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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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同在一个城市的上海租界法制有差异,主要表现为:适用时间和空间上的差异、立法方面的差异和司法方面的差异。究其形成的原因主要包括:土地章程方面的原因、司法习惯方面的原因和管理传统方面的原因等。上海租界法制的差异还造成了一些后果,主要是给中国人带来了不便、给规避法制行为开了方便之门、给法制借鉴提供了机会等。上海租界法制的这种差异具有双重性。一方面,破坏了上海法制的统一性,使中国人缺乏法制的预期,有损法制的严肃性。另一方面,则为借鉴上海租界法制提供了机会和选择,有利于以后对中国华界法制现代化的认同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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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上海租界 法制 差异 原因 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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