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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继承祖国法的遗产论”
作者姓名:万山
摘    要:旧的法的遗产能不能继承,这是一个非常重要而又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中国法学界对这个问题予以重视并展开热烈的争论,绝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会发生的事情.在这个问题的争论中,显示了"百家争鸣"的气象,这是近来法学研究方面可喜的现象.在我研究了李良、刘焕文、杨兆龙诸先生有关本问题的文章以后,愿提出以下几点意见和以上诸先生商榷.一、新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和旧法(指国民党反动政府及其以前的封建社会、奴隶社会的法)有着本质的不同,在它们之间无丝毫的内在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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