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种矛盾纠纷日益突出,各种各样的案件激增,司法机关的案件压力不断增大,在司法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逐渐造成大量积案。而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即使是证据充分、案件轻微的现行犯,被长期关押的仍不在少数。如此,司法效率何谈?犯罪嫌疑人的人权又从何处而谈?在这种大背景之下,关于现行犯的速决程序应运而生。我国司法实践中历来重视打击现行犯,现行犯案件在案件总量中占有不可忽视的比重,现行犯的速决程序符合我国关于诉讼效益价值的追求。在保障社会公平的前提下,将社会司法资源进行有效的分配是我们当前应该解决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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