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产权改革为核心完善农村土地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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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泽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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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江西,南昌,330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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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农村土地制度” ,标志着我国对农村土地制度作出新的制度安排进入实质性阶段。分析研判建国后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更的历史现状 ,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完善农村土地制度的核心是产权改革。只有这样 ,才能真正确立农民是土地的主体地位 ,使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寻找到一个财产权的实现形式 ,土地成为农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财富资源。土地产权改革的思路设计是 ,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不变的前提下 ,实现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变为农户的土地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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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土地制度 产权改革 核心 |
文章编号: | 1007-8487(2005)03-0086-03 |
修稿时间: | 2005-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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