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以产权改革为核心完善农村土地制度
作者姓名:曹泽华
作者单位: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江西,南昌,330046
摘    要: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农村土地制度” ,标志着我国对农村土地制度作出新的制度安排进入实质性阶段。分析研判建国后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更的历史现状 ,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完善农村土地制度的核心是产权改革。只有这样 ,才能真正确立农民是土地的主体地位 ,使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寻找到一个财产权的实现形式 ,土地成为农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财富资源。土地产权改革的思路设计是 ,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不变的前提下 ,实现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变为农户的土地财产权。

关 键 词:农村土地制度  产权改革  核心
文章编号:1007-8487(2005)03-0086-03
修稿时间:2005-01-11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