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证科学”与“法庭科学”之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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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兆隆 周静 刘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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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北京,100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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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致谢:本文立论及论证得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术语学专家龚益教授赞同,作者在此向龚益教授致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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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物证鉴定是运用科学方法与技术手段或基于某些规律或个人习惯与习性,对涉案或有司法纷争的相关物质或材料进行检验,以求得到或推演出对判案或解决法律纠纷起证据作用的结论的过程,即通过鉴定求索证据。顾名思义,其核心是鉴定所运用的方法、技术手段或作为推演基础的规律、习惯习性所依据的原理及其相对应的科学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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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证鉴定 鉴证科学 鉴证学 法庭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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