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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关于全省重点河流河道生态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作者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摘    要: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08]51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水利厅《关于全省重点河流河道生态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关 键 词:生态工程建设  实施意见  辽宁省  省政府  河流  河道生态  政府办公厅  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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