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培养罪犯自我改造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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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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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洪城监狱,江西南昌市33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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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罪犯自我改造能力的高低与否,是衡量实现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的重要标准。罪犯入监至刑满释放的整个服刑改造过程中,能否自觉认罪服法,接受管理教育,矫正犯罪思想,掌握劳动技能,培养健康心理,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及辨别是非、荣辱观念,罪犯自我改造能力起着决定性作用。建立罪犯改造激励机制,能够培养罪犯自我改造能力,在罪犯中形成积极改造、文明向上的良好改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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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罪犯自我改造能力 改造激励机制 培养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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