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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影响及其应对
作者姓名:杨慧
作者单位:江苏警官学院,南京210031
基金项目:江苏警官学院教学研究指导项目
摘    要:司法考试是连接法学本科教育与法律职业的纽带,但培养法律职业者不是法学本科教育的唯一目标。法学本科教育既不能对司法考试置之不理,避免法学本科教育与法律职业的严重脱节,避免学生在普通教育和职业培训两个课堂间疲于奔命;又不能对司法考试趋之若鹜,避免沦为应试教育和职业教育。就经济法学教学而言,应及时跟进经济法的最新理论与实践成果,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手段和方法,开辟多渠道的第二课堂,让学生融入法律实践。唯此,既能实现法学本科教育的目的,又能兼顾司法考试。

关 键 词:经济法学教学改革  法学教育  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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