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影响及其应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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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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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警官学院,南京21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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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江苏警官学院教学研究指导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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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司法考试是连接法学本科教育与法律职业的纽带,但培养法律职业者不是法学本科教育的唯一目标。法学本科教育既不能对司法考试置之不理,避免法学本科教育与法律职业的严重脱节,避免学生在普通教育和职业培训两个课堂间疲于奔命;又不能对司法考试趋之若鹜,避免沦为应试教育和职业教育。就经济法学教学而言,应及时跟进经济法的最新理论与实践成果,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手段和方法,开辟多渠道的第二课堂,让学生融入法律实践。唯此,既能实现法学本科教育的目的,又能兼顾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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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经济法学教学改革 法学教育 司法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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