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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关系探析
作者姓名:柏亚琴
作者单位:三江学院法律系,南京210012
摘    要:民事主体之间以变动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物权为目的的合同一经生效,物权即产生效力。合同生效后,在一些情况下,并不意味着物权当然发生变动效力,还需进行公示,登记或交付后,物权才得以变动。

关 键 词:合同效力  物权变动  合同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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