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司法认定——以裴某为首的犯罪组织为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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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傅跃建,胡晓景.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司法认定——以裴某为首的犯罪组织为样本[J].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0(5):2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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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傅跃建 胡晓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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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浙江省金华市人民警察学校,浙江金华321000 [2]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浙江义乌32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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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司法认定,要从构成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本质特征、组织特征、经济特征和行为特征等方面进行。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控制特征即本质特征时,应注意把握对行业、区域、控制程度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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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黑社会 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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