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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司法认定——以裴某为首的犯罪组织为样本
引用本文:傅跃建,胡晓景.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司法认定——以裴某为首的犯罪组织为样本[J].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0(5):23-28.
作者姓名:傅跃建  胡晓景
作者单位:[1]浙江省金华市人民警察学校,浙江金华321000 [2]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浙江义乌321001
摘    要:对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司法认定,要从构成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本质特征、组织特征、经济特征和行为特征等方面进行。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控制特征即本质特征时,应注意把握对行业、区域、控制程度的理解。

关 键 词:黑社会  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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