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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作者姓名:沈岩
摘    要:案情简介金某,中共党员,某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2002年,开发区内有座"烂尾楼",产权归某管理局下属的光华公司所有。开发区管委会曾研究并安排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与光华公司协商购买"烂尾楼"项目,但因价格问题一直未能达成协议。金某认为该项目如由私人投资可能获利更大,遂于2003年与朋友李某商定,由李某成立公司收购该项目,事成后二人利润平分。此后,金某不再支持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继续与光华公司磋商,转而积极推动李某成立的新大陆公司收购该项目,并亲自前往某管理局向该局领导极力推荐李的新大陆公司,并以开发区管委会名义为李作担保。期间,金某还多次向李某透露

关 键 词:经济开发区  烂尾楼  管委会  公司收购  经济发展  行为  新大陆  项目  商办企业  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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