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害相权取其轻?——论《排除非法证据规定》的立法意图和预期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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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金华.两害相权取其轻?——论《排除非法证据规定》的立法意图和预期效果[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2(3):113-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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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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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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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排除非法证据规定》和《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的出台缘于近些年频繁曝光的冤假错案。虽然刑讯逼供被认为是导致冤假错案的重要原因,但是刑讯逼供有助于降低破案成本和快速破案,而且民众对于刑讯逼供也有较大的容忍度。规定的具体内容中对刑讯逼供的打击力度也不够,存在多处遗憾。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规定的出台主要是针对冤假错案,而对刑讯逼供并没有有效地预防措施,但是如若不能遏制刑讯,错案防范也难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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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排除规则 非法证据 刑讯逼供 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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