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宝黛之恋和涓生子君婚姻的价值逻辑 |
| |
作者姓名: | 李修余 宋洁 |
| |
作者单位: | [1]宜宾学院文学与新闻传媒学院,四川宜宾644000 [2]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四川成都610072 |
| |
基金项目: |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唐前帝王诗文校注(专著)项目类别:后期资助,项目批准号:SC11H017. |
| |
摘 要: | 爱情依从理想原则,婚姻遵循现实需要,两者具有完全不同的属性和价值范畴。“生而自由,却无往而不在枷锁之中”的贾宝玉和林黛玉、涓生和子君之间的爱情,其基础和取向都是理想而非现实的。从爱情角度说,贾宝玉和林黛玉之爱的结局虽凄凉却也是完美的——它保全了爱情本质上的纯洁、真诚和崇高,避免了成为“围城”式的更大悲剧;而涓生和子君尽管因爱而拥有过婚姻,但他们最终失去的,则不仅仅是他们的婚姻,还他们曾经有过的深爱和美好的记忆。
|
关 键 词: | 宝黛爱情 人与社会 爱情和婚姻 悲剧式的幸运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