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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废止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摘    要:<正>2019年第5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决定废止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现公告如下。一、废止《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审批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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