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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力推地名命名规范化
引用本文:卢秀芬.仙居县力推地名命名规范化[J].中国民政,2011(11):60-60.
作者姓名:卢秀芬
作者单位:仙居县民政局
摘    要:浙江省仙居县民政局四项举措力推地名命名工作规范化。一是依据法制化。严格依照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规、规章。二是程序规范化。地名命名程序严谨规范,先由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提出命名申请,填写命名申请表,说明命名理由,再由辖区的乡、镇(街道)提出初审意见,然后报民政局审核,最后报县政府审批。三是命名前置化。国土、规划、民政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从源头上实现地名标准化,各部门在审核、审批的过程中把好第一关,

关 键 词:地名管理  仙居县  程序规范化  管理条例  政府审批  地名标准化  民政局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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