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保险和保险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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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珞文.论保险和保险合同[J].法学评论,19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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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珞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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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保险,从广义上说,它包括社会保险和国家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对社会成员提供劳动保护与公共福利方面的保证.社会保险就其法律关系的性质说,主要属于行政法律关系和劳动法律关系,它不属于本文所研究的内容.本文所研究的保险,是指由社会主义国家设立的专门经营保险业务的机构(如保险公司)统一经营的以财产和人身为内容,以预防和补偿意外灾害损失为目的的国家保险.社会主义国家保险制度,是由经营保险业务的机构通过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以便在被保险财产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发生而受到损失时,给予经济补偿和在被保险人发生死亡或丧失工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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