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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安民同志任职的决定
摘    要:正(2016年4月12日政协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刘安民同志任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关 键 词:刘安民  日政协  法制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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