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股权证明收据能否取代股票交付
摘 要:
3年前,我与他人一起筹备成立一家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筹备中,确定每股人民币1元。我决定购买90万股,公司成立前就交付了人民币90万元,公司筹备组织向我出具了相关收据。观在公司已成立3年多,一直未向我出具正式股票。我向公司索要时,有关人员说并非我一个人未收到股票,既然过去已打过收据,足以证明股权,没有必要再交付股票。不知相关人员的这一说法是否正确?
关 键 词:
股票
交付
收据
证明
股权
人民币
公司
相关人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