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6年5月26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的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上强调:■加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大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能力,是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市场秩序和建立诚信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增强我国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也是扩大对外开放、实现互利共赢的迫切需要。■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增强国家经济科技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今年4月19日,温家宝同志在参观中国保护知识产权成果展览时强调:■中国将采取四项重要措施,以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保护知识产权体系。首先要加强执法,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第二要加强行政监管,经常地开展专项保护知识产权的行动;第三要加强国际合作,同世界各国密切配合共同打击侵权行为;第四要加强全民教育,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只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保护知识产权就一定能够深入人心,就能够在中国形成一个法制完备、严肃执法、监管有力的保护知识产权体系。(注:2006年5月26日,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安排的内容是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和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和制度建设。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郑成思研究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吴汉东教授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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