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事业胜利的基础和保证——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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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国栋 卢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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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九八七年一月二十二日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全议通过的《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重申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要求,并指出:"四项基本原则反映了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发展规律",它是"中国亿万人民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作出的决定性选择".《决定》中的这段话,至少在两个方面可以加深我们对四项基本原则的理解:其一,四项基本原则作为历史发展规律的反映,在认识论的意义上它也体现了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其二,四项基本原则作为革命斗争中决定性的选择,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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