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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摘    要: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武警部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中央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

关 键 词:党中央  监控管理  财政国库  财政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全国人大常委会  动态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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