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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34号
摘    要:《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管理办法》已经国家林业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海关总署同意,现予公布,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林业局  野生动植物  证书管理  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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