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现役军人婚姻特殊保护的法律适用
作者姓名:姬新江
作者单位:广东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系副教授
摘    要:(一)现役军人婚姻特殊保护的法律适用条件1.一方须是现役军人。即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具有军籍和军衔的军官、士兵,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的军官、士兵以及收归军队建制的人民武装部的成员,是军婚纠纷的一方当事

关 键 词:现役军人  婚姻特殊保护  法律适用  中国  军婚  离婚  事实婚姻  婚姻法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