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犯处罚原则的区分标准之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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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霞.中止犯处罚原则的区分标准之质疑[J].法制与社会,20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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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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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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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行刑法对中止犯的处罚仅以是否"造成损害"作为区分标准,分别规定了"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一规定和我国1979年刑法相比要更加完善,但是仍然存在有待商榷之处,譬如"损害"一词语义并不明确,而且这种纯客观化的标准不符合现代刑法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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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止犯 处罚原则 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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