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如何贯彻以人为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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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林,徐以会.检察工作如何贯彻以人为本[J].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2009(5):9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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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林 徐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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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贵州,贵阳,55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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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的根本含义,就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们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检察工作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工作中只有领会好、坚持好、贯彻好以人为本这个核心,把以人为本贯穿整个检察工作的始终,检察工作才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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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察工作 以人为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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