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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制定《教育投资法》的立法思考
引用本文:何远水.关于加快制定《教育投资法》的立法思考[J].福建理论学习,2007(4):40-42.
作者姓名:何远水
作者单位:中共南平市委讲师团
摘    要:一、当前教育投资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投资主体混淆变异。《教育法》明确规定在教育的投入政策上,是“以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主体”,《义务教育法》也有相应的规定。但在《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中,却将中央政府承担的责任逐级向下转移,最后变异成“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中央政府在义务教育中的投入只占很小的比重。目前我国

关 键 词:《教育法》  立法思考  《义务教育法》  投资法  中央政府  投资主体  投入政策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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