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基本银行服务排斥及其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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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汪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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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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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研究课题《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对策》(批准号:06BFX007)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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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低收入者等社会弱势群体不能或不能充分享用存款、取款、资金转移等基本银行服务,不仅使其生计受到影响,而且加剧社会分化,妨碍经济与社会发展,故许多国家都重视对其进行治理。鉴于银行享有诸多法律特权并占用较多的公共资源,政府就此对银行实行一定限度的强制性干预仍属正当。我国应将构建普惠性金融体系纳入国家发展战略,以立法、监管、行业自律为基础,以利益驱动为中心,全面加强对基本银行服务排斥的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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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基本银行服务排斥 金融排斥 治理 社会弱势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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