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对董事诉讼中的商业判断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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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迎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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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复旦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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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项目编号:B102)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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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公司法》的修订创建了股东对董事的直接诉讼和派生诉讼,拓宽了司法对公司运作的介入。然而在发挥诉讼对股东权益维护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注意到董事权责的平衡和司法对经营世界的尊重。美国的商业判断规则在股东对董事诉讼中具有排除司法实质审查、确立诉讼的证据规则、在派生诉讼中建立用尽内部救济原则的功能。我国在借鉴商业判断规则时,应作成文法化的引进。在司法解释中细化董事的注意义务,明确商业判断规则的适用条件和商业判断规则的运作程序,完善派生诉讼的前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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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直接诉讼 派生诉讼 商业判断规则 董事注意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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