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行为的罪刑评价——以“醉酒驾驶”交通肇事行为为视角 |
| |
引用本文: | 于志刚.危险驾驶行为的罪刑评价——以“醉酒驾驶”交通肇事行为为视角[J].法学,2009(9). |
| |
作者姓名: | 于志刚 |
| |
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 |
| |
摘 要: | 以成都的孙伟铭醉酒肇事案、三门峡的王卫斌醉酒肇事案为导火线,醉酒驾驶引发的恶性交通事故再次暴露在了公众的视野下,激起了全社会对此类案件如何定罪量刑的热烈争论。热评既与民众法律意识的崛起有关,但同时也折射出了当前司法实践中关于醉酒驾驶行为罪刑评价的乱象。
|
关 键 词: | 评价体系 醉酒 交通事故 驾驶行为 交通肇事行为 违法行为 酒后驾车 交通肇事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交通肇事案件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